伊朗乳品进口清关和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有关伊朗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乳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伊朗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

  (四)《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二、允许进口产品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输华乳品(以下简称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伊朗)、用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经适当热处理的食品,包括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等。

  三、生产企业要求

  输华乳品生产企业经伊朗官方批准或注册,在伊朗官方的监督之下且符合中国和伊朗有关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向中国出口乳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经中国注册,未获得注册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

  四、提供原料乳的奶畜要求

  为输华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来自符合下列条件的农场:

  1. 口蹄疫检疫限制已取消至少2个月。

  2. 农场过去12个月未因炭疽而受到检疫限制。

  3. 奶畜农场未发现牛结核病(bovine tuberculosis)、副结核(para tuberculosis)、牛瘟(rinderpest)、裂谷热(rift valley fever)、传染性牛胸膜肺炎(contagious bovine pleuropneumonia)。

  4. 农场受伊朗农业部监管。

  5. 农场及其周边地区未因动物疾病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和伊朗动物卫生法规规定而受到检疫限制。

  (二)动物没有饲喂过伊朗及中国禁止给动物饲喂的饲料。

  (三)执行伊朗农业部制定的伊朗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并要求企业对原料乳实施检测。根据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和原料乳检测结果,输华乳品中的兽药、农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不超过中国标准设定的最高限量。

  五、检疫审批要求

  伊朗输华巴氏杀菌乳和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六、证书要求

  输华乳品应随附伊朗官方签发的卫生证书。

  七、食品安全要求

  (一)输华乳品应当符合伊朗、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产品或原料乳采用下列加工工序之一:

  1. 最低温度132℃至少1秒的消毒程序(超高温UHT);

  2. 如果乳的pH低于7.0,采用最低温度72℃至少15秒的消毒程序(高温-瞬时巴氏消毒HTST);

  3. 如果乳的pH为7.0或以上时,采用HTST程序两次。

  八、包装和标识要求

  输华乳品必须用符合中国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外包装要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品名、重量、生产厂名称、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内包装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标签上应注明原产国、品名、企业注册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

  九、存放和运输要求

  输华乳品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卫生条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加施封识,封识号须在兽医卫生出口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乳制品进口检验检疫要求有哪些?

随着国内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进口乳品出现在消费者的购物清单中。那么人们对进口乳制品的了解有多少呢?下面就由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乳品主要有哪些呢?

乳品主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及乳清蛋白粉、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生产原料基粉、酪蛋白及其他乳与乳制品(如乳矿物盐和乳蛋白等)。

我国进口乳制品的国家又添新成员啦!!!

出于食品安全以及检疫的要求,境外乳品来到中国需经过层层把关。只有完全符合准入要求、企业注册要求、进出口商要求、检疫许可证要求的乳品才可以向中国出口哦。

2022年3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23号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蒙古国海关总局关于蒙古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蒙古国乳品进口。

蒙古国都有哪些种类的乳品可以输华?

蒙古国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蒙古国、以经过适当热处理的奶牛乳、山羊乳和绵羊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乳及乳制品,包括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等。

生产设施要求都有哪些?

蒙古国输华乳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中国和蒙古国有关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要求,应经蒙古国官方批准或注册,并获得中方注册。

蒙古国为输华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要求:

(一)采集生乳前至少1个月,养殖场无口蹄疫病例或疑似病例。

(二)采集生乳时,养殖场未发现炭疽临床症状。

(三)养殖场无牛结核病、副结核、牛瘟、裂谷热、小反刍兽疫、羊天花、传染性牛胸膜肺炎。

(四)养殖场受蒙古国技术监督总局监管。

(五)养殖场及其周边地区未因动物疾病按OIE法典和蒙古国动物卫生法规规定而受到检疫限制。

重点商品规范申报要点(乳制品篇)

一、主要商品类别及申报要素

(一)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

1.品名

2.制作或保存方法(浓缩及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3.外观(粉状、粒状等)

4.脂肪含量(按重量计)

5.成分含量

6.包装规格(如25千克/包)

7.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二)乳清

1.品名

2.制作或保存方法(浓缩、加糖及其他甜物质)

3.成分含量

4.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三)调制乳粉

1.品名

2.成分含量

3.用途

4.包装规格

5.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二、常见申报错误

1.制作或保存方法(浓缩及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要素释义:指商品具体的制作方法或保存方法,根据各税目的要求不同有所区别。

“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或“浓缩及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应作为一个完整要素申报。不应只申报“未浓缩未加糖”或“浓缩及加糖”,而遗漏“是否添加其他甜物质”。

2.脂肪含量&乳脂含量

要素释义:

脂肪含量:指商品中按重量计脂肪的含量。

乳脂含量:指商品中按重量计乳脂的含量。

实际申报中,须按重量计算。例如,可申报为“脂肪含量3.6%”或“乳脂含量10%”,不可遗漏“%”。

3.包装规格

要素释义:指商品的个体包装方式和规格。

例如:可填报为:“1升/盒”“25千克/包”等。不应申报为“24盒/箱”“12瓶”等。部分企业仅申报“盒装”“袋装”等,也是错误的申报方式。

4.品牌

要素释义: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实际需要申报中文和外文品牌名称。

品牌需申报中文及外文品牌,对于只有单一中文(或外文)品牌的,应如实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同时加注无外文(或中文)品牌,不应简单申报为“无”或“无品牌”。

例如,可申报为“德运 DEVONDALE”“甘蒂牧场 MUH”等。常见进口乳制品均有中外文品牌名称,通常不会出现“无中文及外文品牌”的情况。

5.成分含量

要素释义:指商品中所含物质的种类及按重量计各物质种类的百分比含量,包括商品的成分和含量。

原则上应将各成分报全且含量相加为100%。另外“成分含量”不同于“营养成分”,不应将二者混淆。

例如,可以申报为“生牛乳95.43%,白砂糖4.57%”。

三、规范申报完整示例

>> 0402.1000 成人奶粉

浓缩及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粉状|脂肪含量0.9%|脱脂乳粉100%|900g/罐|IFONTERRA 无中文品牌

>> 1901.9000 儿童营养奶粉

全脂奶粉30.96%,脱脂奶粉26.51%,乳糖12.18%,植物精炼油9.89%,乳清粉8.5%,浓缩乳清蛋白粉5.81%,低聚果糖2.5%,低聚半乳糖2%,矿物质1.6382%|600克/罐|康太特 Betalife

小知识

问:输华乳制品卫生证书样本在哪里查看呢?

答:签证证书是中国海关与境外官方主管部门对具体货物符合对方检疫要求并相互采信的证明文件,采取了纸张、水印、格式、印章等防伪措施,证书样本不向社会公开。如需了解具体产品的证书内容要求,可向所在地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