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油
棕榈油,是从油棕果中榨取的油脂,是我国进口植物油脂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见的棕榈油分提产物有棕榈硬脂和棕榈液油:
棕榈硬脂具有优良的加工性能,在食品工业中能够替代动物油脂和氢化油脂;
棕榈液油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非常适合中国消费者的烹饪习惯。
此外,棕榈油营养成分较为丰富,含有维生素E、类胡萝卜素、多酚等多种营养和功能性微量成分。
大豆油
大豆油是我国常用的食用油之一,其营养丰富,除了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的亚油酸外,还含有对人体有益的亚麻酸、维生素E、生育酚、甾醇等。
菜籽油
菜籽油是西北、华中地区居民普遍喜爱食用油。菜籽油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以及油酸、亚油酸、亚麻酸等。人体对菜籽油消化吸收率很高,其营养成分能够充分为人体吸收,而且它的耐热性很好,适合用于各种炒菜。普通菜籽油含有相对较高的芥酸,因此有相关疾病的人应该挑选低芥菜籽油。
花生油
花生油用花生为主要原料制作而成,具有非常浓厚的香味,花生油中含有80%以上不饱和脂肪酸,还含有磷脂、维生素E和胆碱等等。在种类繁多的植物油中,花生油的含锌量相对较高的。花生油里的脂肪酸比较平衡,单不饱和脂肪酸也是最丰富的,花生油的耐热性很高,是最适合炒菜用的食用油之一。
玉米油
玉米油最大的特点就是,不饱和脂肪酸和维生素E的含量较多,同时不含胆固醇,因此玉米油被人们称作“美容食用油”。但是玉米油的耐热性很差,非常容易氧化,可以用于日常炒菜,但不建议用来做油炸食品。
橄榄油
橄榄油是以橄榄作为原料制成,与其他植物油不同,初榨橄榄油是用了冷榨法制成的,这种方法可以很好地保留橄榄油的营养,而精炼橄榄油则是用溶剂浸出法制成,质量与价格都低于初榨橄榄油。市面上的精炼橄榄油可以用于炒菜,初榨橄榄油更适合用于凉拌菜或者沙拉中。
葵花籽油
葵花籽油颜色浅黄、气味芬香,是一种淡色的植物油,香味可与花生油媲美,营养可比肩橄榄油,几乎含有所有的维生素,亚油酸是其主要的不饱和脂肪酸。总体上来说,葵花籽油相对中庸,既具备了各种植物油的优点,但又没有太突出的地方,应用与花生油差不多。
芝麻油
芝麻油,又称为麻油、香油,芝麻油的颜色受榨取时芝麻的炒制程度影响,颜色呈棕红、深黄色。芝麻油的最大特点是香气浓郁,因此主要用作凉拌菜、汤菜及调馅时最后调入,主要起到提香的作用,用量较少,是画龙点睛的一种馥郁浓香植物油。
椰子油
椰子油是一种非挥发油脂,使用椰子肉制成的,椰子油含有90%以上的饱和脂肪酸,而且是由中链脂肪酸组成的油脂,中链脂肪分子比其他食物的长链脂肪分子小,更易于人体吸收。椰子油的熔点低,椰子油气味芳香,适合用来做一些东南亚特色的菜肴、面包以及松饼。
进口食用植物油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用植物油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食用植物油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进口食用植物油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食用植物油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登陆“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是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new.singlewindow.cn/)进行备案或注册。
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进口食用植物油的商业凭证、官方证书、合格证明等必要材料。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明确了在向海关申报办理检验检疫手续时无需提交纸质单证的类别,并规定了不同单证类别的不同电子化提交方式。
1.单证审核。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企业申报提交的检疫证书、贸易单证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单证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用植物油,不予受理申报。
2.检查作业。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实施现场查验、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
3.合格评定。进口食用植物油经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食用植物油经合格评定不合格的,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可进口销售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