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粮食消费大国,通过进口弥补调剂国内余缺,解决国内粮食结构性短缺问题,对保障国内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在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形势、贸易保护主义等影响下,国际粮食供应链持续受到冲击,粮食贸易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而国际粮价还在走高,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报告显示:2021年粮农组织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7.2%,达到十年来最高水平。
2022年2月23日,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俄罗斯小麦进口要求
俄方应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和相关国际标准,在小麦出口产区和储存场所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实施监测,并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同时向中方提供监测结果和防治信息。
中国小麦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应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小麦应从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入境,并在经检验检疫部门考核合格的加工厂生产加工。
如检出小麦矮腥黑穗病,则该批货物将被退运或销毁处理,并通知俄方暂停小麦输华;如发现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将依法作除害处理、销毁、退运等措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联邦小麦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