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进口报关食品实施管制条例
时间:2014-04-17 09:26
作者: 进口报关代理 来源: (www.booyu-import.com)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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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裕食品进口报关从海关总署了解到,2014年第一季度,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食品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5起,占该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83.3%,涉案总金额187.3万元。违法行为多元化,除擅自销售、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报关食品等常规案件外,新增两起变造《卫生证书》、销售过期进口食品案件。
进口食品将实行“黑名单”预警
博裕食品进口报关部门了解到不合格进口食品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发布的《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称,进口食品企业被记入不良记录后,将根据研判结论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并采取不同程度的控制措施。《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进口化妆品不良记录管理也同样参照上述《细则》实施。
食品进口报关整冶处理行动
该消息表示为保证食品进口报关类的产品安全,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根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制定了并公布了《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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