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干坚果清关流程和备案指南
一、进口干坚果的通关流程:
通关流程
二、相关要求:
0801110000、0801210000-082700000、0802800090-0804200000、0804300090、0804400000、0804501090、0804502090-0805209000、080540090- 080590000、0806200000、0811909010-0811909090、0812900010-0813409090、1203000000、1206009000、1212991100-1212999300、1212999910-1212999910、2008199100、2008199910、2008199990
干果:指有硬壳而水分少的一种果实;
坚果:是干果的一个分类,属于闭果,果皮坚硬,内含1粒种子;
(2)其他HS编码、但是有传统贸易的产品;
可登陆“中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 热点 / 进出口食品 / 信息服务 /业务信息”栏目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查询,也可直接登录http://43.248.49.223/index.aspx查询,该名单动态更新;
经评估合格且确定了输华干坚果植物检疫证书的查询地址为:中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
(2)进口饮料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名称及备案号、上一批次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3)输出国(地区)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如卫生证明);
(4)进口预包装干坚果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干坚果食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6)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其他应当随附的证书或文件。实施无纸化申报的应按无纸化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0号《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检验。
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抽中现场查验或实验室检验的,进口商应当向海关提交其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