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的常见问题你了解多少?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

“十问十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实施以来,不少企业对办理报关单位备案手续还有很多疑问,为什么要办?怎样办?等等,下面小编给您讲解一下吧~

一、为什么要办理报关单位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二、报关单位有哪些?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报关企业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允许报关单位可以同时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也就是说,一家企业可以拥有“双重身份”,既可以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同时又可以备案为报关企业开展代理报关业务。

 

三、报关单位备案应当具备哪些前提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上述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四、哪些单位需办理临时备案?

1、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1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2、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3、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

4、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

5、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上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临时备案。

 

五、有哪些方式可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

1、网上办理。

首次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的企业可,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http://f-w.amr.jiangxi.gov.cn/)-并提交海关备案申请;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网址: 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 (网址: http://online.customs.gov.cn/)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向海关提出申请。
2、窗口办理。

企业可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

 

六、报关单位备案需提交哪些资料?

报关单位备案:《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临时备案单位:《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互联网+海关”办事指南模块进行下载。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首次注册申请的,按照要求填写备案信息后可根据提示直接打印《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七、报关单位备案后如何办理信息变更?

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

 

八、哪些情形下,报关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1、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终止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失效3的;

4、临时备案单位丧失主体资格的;

5、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温馨提示:报关单位已在海关备案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备案注销手续。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前,应当办结海关有关手续。“双重身份”企业可以一次性注销“双重身份”,也可以只注销其中一种身份。
特别提醒:报关单位在办理备案、变更和注销时,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九、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报关单位如何查询备案结果?

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1(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查询。
2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

 

十、报关单位如何获取纸质备案证明?

报关单位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也可以向所在地海关要求提供纸质备案证明。
温馨提示:企业注销前,《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可不限次数打印,企业每次打印前往主管海关盖章后7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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