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海关总署全面放宽进口水产品检疫准入

根据海关总署《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官网“系统简介”,显示新增“注3”:

01
政策要点
Day.01 取消部分低风险水产品的检疫准入
-水产动物油脂

-海洋植物产品(不包括冰鲜和冷冻产品)

-干制鱼鳔

Day.02 扩大已获准入水产品的可食用部位范围
-同一品种的水产品,如果已经获得准入,则其所有可食用部位(如内脏)也视同获得准入。

Day.03 冰鲜产品准入扩展至其他加工方式
-若某一品种的冰鲜产品已获得准入,则该品种的其他非冰鲜加工方式(如冷冻、干制等)也被视为获得准入。

 

02
政策解读
Day.01 取消部分低风险水产品的检疫准入
-解释:考虑到水产动物油脂、海洋植物产品(除冰鲜和冷冻外)、干制鱼鳔的检疫风险较低,因此不再需要进行检疫准入管理。

-影响:简化了进口程序,降低了进口成本。

Day.02 已有准入名单扩大到所有可食用部位
-举例说明:如果某国的三文鱼已经获得准入,那么该种鱼的鱼鳔、鱼头等可食用部位也自动获得准入。

-影响:增加了进口水产品的种类,提高了贸易便利性。

Day.03 冰鲜产品准入扩展至其他加工方式
-举例说明:如果某国的冰鲜金枪鱼已经获得准入,那么冷冻、干制等非冰鲜加工方式的同一种类金枪鱼产品也自动获得准入。

-影响:进一步简化了进口手续,降低了企业成本。

优化意义
-扩大准入品种范围:有利于更多高品质水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

-便利进口贸易:简化了准入流程,提高了贸易效率。

-降低进口成本:减少了不必要的手续和费用,对企业有利。

这一系列政策优化不仅对进口商是一个好消息,同时也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随着更多高品质水产品的引入,市场将更加多样化和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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